旺角反毒行動拘兩男子 街頭截查檢獲約1.3萬元疑似毒品
旺角警方於9月14日分別在商業大廈及街頭拘捕兩名本地男子,一人涉嫌容許租用單位作毒窟,另一人涉嫌販運危險藥物。街頭截查檢獲的懷疑毒品,總市值約1.3萬元,兩人均被扣留調查。
旺角警方於9月14日分別在商業大廈及街頭拘捕兩名本地男子,一人涉嫌容許租用單位作毒窟,另一人涉嫌販運危險藥物。街頭截查檢獲的懷疑毒品,總市值約1.3萬元,兩人均被扣留調查。
旺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經情報分析及調查,當日展開代號「明法」(FAIRLAW)的行動,在登打士街一幢商業大廈拘捕39歲姓張男子。警方懷疑他租用單位作毒窟,以涉嫌准許或容受處所用作煙窟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用途拘捕他。
警方正與有關業主接洽,研究適當措施,盡快收回涉事單位,以阻止毒品活動繼續。
同日,旺角警區人員在上海街與長沙街交界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男子,在其身上檢獲90粒懷疑咪達唑侖、約4克懷疑海洛英、約10克懷疑冰毒及約3克懷疑霹靂可卡因。51歲姓黎男子經調查後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,案件交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。
警方表示會持續打擊區內毒窟,並提醒業主、代理及租客,容許處所從事非法活動可能承擔刑事責任,持有或管理物業的人士有責任確保物業不被用於非法活動。
警方引述《危險藥物條例》指出,販運危險藥物包括向他人出售或供應毒品,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0萬港元及判處終身監禁;開設或經營煙窟最高可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15年。
宋-H.Sòng--THT-士蔑報